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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双花】百花杀

江湖pa。生贺扩写。杭直o无料本公开。


  百花杀


  滇地气湿,多毒虫。因此,此地自古以来便巫蛊之术盛行,巫医遍地,其中有能者,出入朝堂,高官厚禄,任情自取。


  天下之事,逃不过盛而转衰,巫医也是如此。前朝三朝而灭,相传便是因为巫蛊之祸。由此本朝天子对于巫蛊警惕十分,滇地地方官顺天子之命而打击巫蛊。多种措施重压之下,巫医式微,销声匿迹于朝堂,鲜少活跃于民间了。


  但不知何时起,江湖便流传着滇地生着一种有“百花杀”之名的蛊虫的传闻,相传这蛊虫格外厉害,得者,便可操控人心。一时间,江湖众人趋之若鹜,暗地里四下寻找。


  寻“百花杀”的风,就这样隐蔽地在各地席卷着,昼夜不停,四季不息。


  (一)斩春风


  春浓,日暖。


  正值万物复苏之季,翠意便顺着雨露淋湿了山谷,滇地草木长,连路边不起眼的婆婆纳都一簇比一簇茂盛,淡蓝浅紫的四瓣花开得精神。


  新雨稍停,有人头戴斗笠,从七扭八歪的小径中走来。


  他左手拎着三叠用油纸包好的物什,右手抬起,扶着斗笠由竹篾包绾而成的边沿,身上穿的衣服大体是白色,只有衣摆上绣着几朵粉白花,细细看去,便会发现这技艺极其低劣,顺,齐,平,匀,洁无一做到,花一朵浓,一朵淡,瞧着不像是绣娘绣的。偏偏这布料看上去又极为华贵,织着银色暗花纹。二者摆在一起,便有种说不出的怪异。


  来者何人?正是张佳乐。不远处百花谷的主人。


  春日正是吵闹的时候,滇地的春日尤甚。山溪潺潺,阳雀啾鸣。


  张佳乐的衣摆大咧咧地擦过路旁的野草,白色的布料上沾了些棕褐色的泥土。衣摆上那几朵粉白色在野草的缝隙间露出来,像是花长在了丛间地里。


  “嫩绿池塘藏睡鸭,淡黄杨柳待栖鸦。仔细着夜凉苔径滑,绣鞋儿踩坏了牡丹芽。”


  是张佳乐在唱戏。


  他喜欢热闹,走路也要小声哼那不成调的曲子,前年在山下看过的一折戏在口中颠来倒去地唱。


  雨后枝叶花草都盈满了水。张佳乐无知无觉地走着,衣摆都被打湿了。他的步伐迈得算不上大,却极其轻快,在凹凸起伏的山路上走着如履平地,像是山间的风。


  身后是满目的绿,和零散的黑。


  就这样,风从山脚徐徐地向半山腰吹拂而去,此时的张佳乐恍若藏进了山野中。


  然而,有风起时,便有风停处。


  春风吹至山花最烂漫的地方,而后轻飘飘慢悠悠地打着旋。


  此时,风停。


  张佳乐将手中油纸包放下,指尖微动,语气很是苦恼地说着,“真不想在花开得这么好的地方动粗。”


  浓稠馥郁的花香恍若洪流,压迫着人的心弦。张佳乐转身看着身前的零散的黑色渐渐放大,成了片,眨着眼不说话。顷刻间无声胜有声。


  一个,两个,三个……


  身穿黑色便衣,口鼻处蒙着黑布的人接二连三地出现,集中地站在乱石上,看着黑压压一片。


  张佳乐此人打架讲究风水,不过不是《周易》里的风水,而是松风水月的风水。简单来说,就是张佳乐喜欢在风景好的地方打架。


  此时云被拨开,光线好了许多。他微蹙的眉也松开,面上没有分毫的慌张,只是轻快的笑意,喉间还哼着未唱完的曲子。


  他指尖轻轻晃着,像是在点人数,又像是在打节拍。


  春日和煦,万事万物都镀了层金光。张佳乐的指尖也在泛着光。只是这光极为冷冽,像是前夜挂在北原天穹一角的弯钩寒月。看上去和暖和的日光分外疏离。


  难道他指尖有什么东西?!


  “散开!”站在最前面的人发现了指尖的端倪,猛地一喝。但令人惊骇的是,上一秒还在提醒着同伙的他,下一秒就躺在了泥石间。


  日光不改,花香照旧蔓延,好像什么都没发生。黑衣人的心却沉入了海底。


  这个人究竟是做了什么?!竟然能在一瞬间放倒一人。他们还无知无觉。


  答案很快就被揭晓。


  张佳乐右手松快地一抖,冷冽的幽光便穿过枝叶的缝隙,破开布料,刺进骨肉。


  原来是淬了毒的银针。


  看着窄窄薄薄一片的人有着比想象中更大的杀伤力,明明孤身一人,此刻却有了以一敌百的气势。


  站在后方的黑衣见形势不对,正欲拿起刀剑遮挡,整顿一二,准备反攻,下一瞬便被身后的长剑划破腰腹。


  身后也有人?!


  黑衣大惊,倏忽回头,瞧见的只是层层叠叠的血色,还有张扬到灼目的笑。


  本来张佳乐一人就足够难缠了,还来了个帮手!


  三两黑衣手中的刀剑被挑飞,心里大惊,却发觉张佳乐脸上的惊讶更甚于他们,不由猜测两人并不相识。


  他们边退后边离间张佳乐和来人,“此人身上有着我们族人的秘宝,还望阁下不要插手。”


  张佳乐听了,不由大骂:“好不要脸!谁偷你们东西了!”


  从天而降的男人听到张佳乐喊冤,不由扬眉,好笑地看着向一众黑衣,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


  黑衣肃然起敬:“谁?”


  江湖上有名的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在喉舌间滑过,黑衣看着男人,越看越眼熟,就是念不出名字。


  “活阎王。”男人手中的长剑往身前一划,嘴角翘起明显的弧度。


  没等到黑衣察觉自己被耍,勃然大怒,眼前便是浮光掠影。男人的长剑向自己袭来,身后又是张佳乐的银针刺入,不过一息之间,他便瘫倒在地,不知死活了。


  只是过去一会,还能站着的黑衣们就不过五指之数。众人见局势不好,便慌不择路地向两旁跑去。滇地山多陡峭,乱石嶙峋,这群人脚下功夫没修练到家,猛地一踉跄,哪怕是滚下山去也不稀奇。


  张佳乐哎呦了一声,叫住了黑衣们,“跑这么快干嘛?倒地上的还没死呢。哥几个把和你们一伙的拖回去。”


  黑衣听到这句后,满是错愕地看着张佳乐,看张佳乐闪着光的手指垂在两侧,刚刚说自己是活阎王的男人虽然还是提着剑,却是站着没动。


  真的放过他们了?


  正准备逃跑的众人悻悻然上前,背上瘫倒在地的同伴打算走了。


  “告诉你们老大,没事别找我,我不出谷,也不想管你们的闲事。”临了,张佳乐又补了句话。他喊得声音也大,清亮的声音便在山谷回荡。


  黑衣退得快,跑得急,也不知道他们听清了没有。自己已经喊这么响了,应该是听清了吧?


  就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来惹他。


  张佳乐在心里嘀咕,扭头看到站着不动的“活阎王”就来气。


  “孙哲平,你是伤好全了,还是嫌命长?还敢拿剑。”张佳乐边回想刚才的画面边念叨,结果越想越气,忍不住提脚踹了孙哲平一下。


  而且这人从天而降,放起话来又狂又傲,自己的风头都被压过了!


  挨了踹的孙哲平站着不动,扭头看向张佳乐,面上流露出几分错愕。“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?”


  “你就装吧你!谁要你救?我一个人应付的过来。而且你把我的花都弄没了。”


  张佳乐抱胸冷哼。这是嫌孙哲平刚刚出手动静太大,伤到附近的山花了。


  他爱花,也种花,这山谷遍野的花都是他亲手栽种的。张佳乐种花这件事虽然听着辛苦,实际上不然。张佳乐种花随意得很,在风起的最厉害的时候,拿着花种走在山上、谷间,迎着风边走边撒洒,种子落在土里,这花就算是种好了。


  孙哲平不知道这些花是张佳乐去年种的,毕竟张佳乐养花水平堪忧,种啥啥死,精心栽培的众多花中只有门口那一盆婆婆纳还活着。于是他的语气便透出十足的无奈来,“这不是不放心你吗?”


  孙哲平说话就是这样,不迂回不卖关子,惯会说实话,偏偏说的又是极为煽情的内容。


  一句话就把张佳乐说得结结巴巴。你,你了个半天,才有了下文。


  “你有什么不放心的?”


  张佳乐听到孙哲平说不放心他,本来雄赳赳气昂昂的势头猛地弱了半截,又不愿意就此打住,只好红着耳朵,口是心非地反问人家。


  “第一次见面,也不知道谁差点被药铺老板坑了。况且这地方不是你选的么?”孙哲平也反问。


  “我要是知道你偷偷跟着我,就不在这打了。而且这是风雅,你懂什么?”


  张佳乐此人拌起嘴来,向来是不甘落下风的,讲究个没理也要辩三分,平日吵起架来时,经常扯些别的乱七八糟的话来堵住孙哲平的嘴。


  不过这话也不算毫无根据,他生性浪漫,有固定的偏好在,对周遭的环境有自己一套的标准,打斗场景自然也是能择尽择。


  他最趁手的几样武器动静都小,哪怕打起架来,对周遭的破坏也小。不像孙哲平用剑,剑刃锋利不说,剑风也是大开大合,凌厉至极,砍起草木来,可一点都不含糊。


  孙哲平说不过他,只好换个话题,“你衣服都湿了。”


  张佳乐瞟了他一眼,“怎么,心疼啦?”


  张佳乐身上穿的衣服是去年除夕,孙哲平送他的。


  尽管衣服湿了还能干,但毕竟这是别人送他的。张佳乐还是有些心虚。


  孙哲平听出了张佳乐话里的心虚,也没在意,“那倒没有,开春要转暖了,过几天给你做几身别的衣服。”


  张佳乐听了孙哲平这话,像是想到什么高兴的,立即笑了起来,边乐边不放心地嘱托,“不是我嫌弃你啊,你这次可要绣的好看一点。”


  “好啊……不对……啧,很明显吗?”


  孙哲平应了一半,琢磨出不对劲来,想起自己从来没有告诉张佳乐,他身上衣摆这花是自己绣的。张佳乐忽地一提,提的又如此自然随意,明显是早就知道了,脸上不免有些不自在。


  孙哲平头回做绣花这种细活,送张佳乐衣服的时候报的名号是京城有名的铺子,张佳乐身处滇地,鲜少出远门,又怎么会知晓京城的铺子。他本以为自己此事做得天衣无缝,没想到在一开始就露了馅。


  不过这料子确实是从那铺子买的,也不算说谎吧?孙哲平想。


  “谁家绣娘绣成这样?”


  张佳乐扳回一城,得意地看了孙哲平一眼。说着,他手指一弯,勾起了打架前放在一旁的油纸包,包油纸的红绳挂在指尖,勒出了一个下凹的弧度。油纸包在空中摆动,刚才落在上面的花瓣簌簌飘落。


  两人并肩而行,朝着山谷深处走去。


  孙哲平问:“刚刚买了什么?”


  张佳乐答:“等会给你煎药用的药材。”


  等了半天没下文,孙哲平感到稀奇地看了眼张佳乐,接着问:“就买了这些?”


  张佳乐只好老实交代,“还有果脯,和我们的晚饭。”


  “呵呵。我就知道。”


  “有本事别吃。”


  ……


  “哎,你别说,你刚刚从天而降还挺帅的。”


  “是吧?”


  “哼哼,没我帅。孙哲平你脸皮真是厚。我都夸你了,你也要回敬我几句啊!”


  “你不是自己夸了吗?还差我这一句?”


  ……


  (二)三梳头


  滇地气象多变,不过瞬息,山谷又是风起云聚,光线比起之前黯淡了不少。张佳乐和孙哲平脚步加快,赶在雨落下来前回到了屋舍。


  张佳乐甫一踏进屋内,便松了口气。


  他向来运气差,每逢下雨必被淋湿,这次竟然敢在雨落下之前,回到屋子里了。张佳乐不免有些高兴。


  他伸手便要摘下自己头上戴的斗笠,不料竹篾勾住了过长的发丝,两者一下子缠绕起来,一时间无法分离。


  “嘶——”


  高兴早了。


  张佳乐摘斗笠的时候颇为用力,头皮一下子被扯得生疼,不由倒吸一口凉气。他看不见后面,只知道拼命地扯,吃痛了,还去拨弄后面的头发。前一缕头发还没有被摘下,下一缕头发就被缠上了。这番操作下头发和竹篾越来越乱,最后缠绕成团。


  张佳乐忙活了半天没有一点成效,越弄越急,在早春愣是急了满身汗,只好颇为恼火地喊了声,“大孙!帮我个忙!”


  孙哲平听见张佳乐喊他,抬头一看,就瞧见了张佳乐的窘况,失笑之余,立即上前一步,走到张佳乐身后,开始替张佳乐解起缠绕成团的头发来。


  他比张佳乐高,骨架又是天生的大,加上锻炼得当,整体轮廓比张佳乐大了一圈。


  此时,孙哲平站在张佳乐身后,伸手替他取斗笠,远远观来,就如将张佳乐拢在怀里一般,非同一般的亲昵。


  解头发的时候,孙哲平的手指不免碰到张佳乐的耳畔。本来两人刚从外面归来,山风吹拂之下,张佳乐的耳朵泛着凉意,带着烫意的手指一拂,比平时触碰还要刺激的感觉袭来,红色便明晃晃地烧上来。


  孙哲平看着张佳乐的耳朵,忽然走了神。


  好红。


  怎么会这么红。


  两人静止相持了一会后,孙哲平的手指又拂了下张佳乐的耳畔。接着张佳乐下意识地抖了抖身子,脖颈都缩了起来。


  不小心的吧?张佳乐皱着脸想。


  是故意的。孙哲平忍不住勾了勾嘴角。


  “别动。”孙哲平垂眸,边仔细地抽出头发,边数落张佳乐一直动弹个不停。


  明明孙哲平脸上的笑意憋都憋不住了,但仗着张佳乐看不见,就格外嚣张地为非作歹。


  “哎呦,痒,我忍不住。”张佳乐对此毫不知情,还很诚恳地替自己刚才的行为辩解。


  对于孙哲平来说,逗张佳乐是件再开心不过的事情。但他知晓,解开这团缠绕着竹篾的头发才是正事。不然张佳乐真要生气了。


  孙哲平将斗笠稍稍掀起,手指便不再触碰张佳乐的耳朵,可手指前一瞬刚离开,腕间的布料就马上赶来,不时触碰张佳乐的后颈。张佳乐的耳朵越来越红,被触碰的脖子那块的肌肤上细微的绒毛都立了起来。


  尽管认识这么久了,离这么近,张佳乐的心跳的还是很快。孙哲平听着怦怦的心跳声,忍不住想。


  就在张佳乐马上要忍不住痒,笑出声的时候,孙哲平将发丝从竹篾间尽数取出,拿下了斗笠。


  两人的距离拉开了,孙哲平仍旧能够听到如鼓如雷的心跳声。


  原来刚刚听到的心跳声不是张佳乐的,是他自己的啊。孙哲平恍然间察觉。


  另一旁,张佳乐松快地甩了甩头,神情动作活像只狸花猫。也许是刚才扯疼了,张佳乐抬手摸了摸头皮,手指在发缝间不断打转磋磨。


  “越摸越乱。”孙哲平忍不住提醒。


  圣人有言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”在众人都格外珍视头发的年代,张佳乐尤其宝贵这一头黑发。不过不是因为什么虚头巴脑的孝道,而纯粹是因为张佳乐此人爱美。无论旁人说什么,他也不肯修剪,头发蓄得比一般女儿家的都要长,发量又多,自然无法像寻常男子一般束发,只好半束半披,还自诩仙气飘飘,是一副得道高人的打扮。


  现在经这么一通乱揉,加上刚才头发又被斗笠扯住,半束好的头发被勾的突起,活像个刚从树上掉下来的栗子。烟青色的发带虚虚挂着,将落不落,看着格外凌乱。


  “很乱吗?”张佳乐等到头皮没那么痛了,才将手放下,黑白分明的眼珠看着孙哲平,配上一头乱糟糟的头发,虽然看上去潦草,却是透着十二分的可爱。


  “乱得要死。”孙哲平回答起来毫不客气,语气里透露出很明显的嫌弃,身体却很诚实,边说边拿起放在一旁柜子上的木梳,准备替张佳乐梳头发。


  这不是孙哲平第一回替张佳乐梳头发了,解开张佳乐束发用的长带动作也是熟练至极。倘若此时旁人看到了,肯定会对两人超乎寻常的亲密感到万分惊愕。


  寻常男子会给自己的友人梳发吗?


  可张佳乐和孙哲平不是寻常男子,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止步于友人。


  他们早已在某年某日互诉衷肠,约定永远。


  不仅没有对孙哲平给自己梳头发这件事情感到丝毫的不自在,站久了,张佳乐还有点不乐意了,说自己要坐下。颇有点恃宠而骄的意味在。


  孙哲平顺着张佳乐的话说,话里还捎带着浓浓的笑意。“别折腾了,你要是坐下了,那我得蹲马步才能给你梳头发。”


  “好吧。”张佳乐撇撇嘴。


  除了梳头这件事情本身带来的亲密感,两人站着,距离也算不上近,本应该看上去大大方方坦坦荡荡,却还是透着说不上来的亲昵。在场若有第三人,定能一眼看出两人的关系不一般。两人就好像身上天然有着屏蔽旁人的结界,无论是谁,都无法插入其中。


  屋外头,张佳乐担心落下的雨已经落下。雨丝极其细,斜斜地飘着,穿过新枝绿叶极其微小的缝隙,穿过屋檐上的瓦砾因年岁流转而生的小孔,穿过山谷,穿过春风,落在了张佳乐和孙哲平的屋外。


  远远望去,这阵春雨像是早晨山谷里奔腾不止的白雾。


  屋内安静得很,只有梳齿穿过乌发所发出的细微声响。孙哲平平时干事说话总是很干练麻利,但给张佳乐梳头的时候却截然相反。他梳得很慢,又很细致,指尖虚虚搭在张佳乐头顶,目光落在张佳乐的发旋上,眼神流露的是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缱绻。


  木梳自发根缓缓滑落至发尾,然后被孙哲平抬起,又自发根开始,缓缓滑落至发尾。就这样慢慢的,张佳乐一头凌乱蓬松的头发被孙哲平理顺。


  张佳乐发长,披散着难免遮挡视线,即便不出门,也是半髻。孙哲平怕张佳乐待会做事不方便,便熟稔地挑起几缕头发,替张佳乐束发。


  孙哲平目光先是落至张佳乐带着环痕的耳朵上,又滑至因头发被挑起而露出的半边腮,忽地开口,“张佳乐,别人都说一梳梳到底,二梳白发齐眉,三梳子孙满堂。我替你梳了这么多次头发,孩子你是生不了了,总得给我什么别的好处吧。”


  明明孙哲平这话语气是怠懒的,口吻是玩味的,张佳乐还是被“一梳梳到底,二梳白发齐眉,三梳子孙满堂”这句话弄得脸红不已,哼哼唧唧了半天,才组织好语言。


  “白发齐眉你还不满意?还想要什么?”


  张佳乐不像孙哲平,情之所至,什么话都说得出口。他说起肉麻话来,总是要有些东西推动,平时是酒,此刻是爱意。


  没等孙哲平开口,张佳乐就红了脸,接着自己的问题,急急忙忙地说,“那我给你熬点药吧。你伤还没好,这几天都要喝药。而且你还练武,身上肯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暗伤,我也给你治。你想要什么药,我都给你煎。”


  张佳乐害羞了就这样,话说得又急又密,孙哲平一时间插不上嘴,只好闭口,不再招惹张佳乐。


  约莫是怕真把人逼急眼了,在药里多加几两黄连吧。


  (三)花引蝶


  他本是百花谷外的人,因为从小就和寻常的孩童不一样,三岁弄虫,五岁抓蛇,六岁被出谷替人瞧病的巫医抱到了百花谷里,哄骗着拜了师,学了艺,传承巫医的衣钵。


  巫医遇见张佳乐的时候就年事已高,黑紫色的长袍裹着瘦长的躯体,失去弹性的皮肤干瘪地贴在骨头上,血肉已经被岁月吸干了,看上去格外可怖。


  但张佳乐并不对此感到害怕。他看人第一眼看的是眼睛。巫医虽然年迈,眼睛却还是亮的,温润润浸泡在水里,即便被风吹得半干,看上去还是格外清明。


  “我给你养老。”身高刚到巫医胸口的张佳乐叉着腰,抬着头,神气十足地冲巫医嚷嚷。


  巫医笑着摸了摸张佳乐毛茸茸的脑袋,没有说话。


  时间是把磨钝了的刀,一点点割破生命线。


  巫医在张佳乐十五岁那年阖上了眼。


  张佳乐脱掉了颜色鲜艳的衣裳,摘下了铃铛作响的耳坠,换了素衣,孤身一人办起丧事来。


  巫医知道张佳乐年纪小,死前还特意嘱托他丧事不要大办,一切从简。身处今朝,巫蛊之师最忌讳的便是张扬。


  “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”巫医声音嘶哑,像破旧的锣,给予自己的传人最后的忠告。


  滇地崇巫,即便身处今朝也不例外。正是由于滇人心照不宣的隐瞒,巫医才能够长久地待在百花谷,在对巫蛊之术打击如此之重的时代中获得一丝喘息。


  滇人守护着巫医,巫医守护着滇地。


  巫医教导张佳乐要低调行事,嘱托张佳乐守护滇民,也祝福张佳乐以后的日子顺颂时宜。


  张佳乐红着眼点了头,捡着巫医留下的书信看了很久,最后挑了七只蛊虫,据说有安眠好梦之效,放入罐内,同木棺一起土葬了。


  巫医被葬在了百花谷内的一处绝壁上,和在百花谷生活过的其他巫医葬在一块。


  巫医这一生精通巫蛊之术,操蛇养虫,无一不在话下。但巫蛊之术毕竟属于世人眼里的旁门左道,前朝又是因其而灭,人人避之不及。他为了掩人耳目,也为了营生,只好读点医书,给人看病赚点钱。


  张佳乐师承巫医,自然学了毒蛊,习了医术,前者保命,后者营生。


  纵使没有巫医作伴,张佳乐孤身一人在百花谷,偶尔行医在外,卖点谷内的草药,日子也算过得去。


  张佳乐和孙哲平是在三年后的冬天遇到的。


  滇地地广,东南西北高低起伏,气候方面皆有不同的特色。张佳乐地处滇东,住在百花谷,四季如春,遇雨成冬。


  医者治病自然要草药。为了省钱,张佳乐尽量靠百花谷内就种的草药行医。但草药千百,有的好养活,有的就分外娇贵,无论是土壤,又或是温度,要求都极为严苛。更别提,张佳乐此人侍弄花草三分看命,七分看天。那些娇贵的药材落在张佳乐手里,死的比种的速度还快。他只好时不时下山买药。


  即便入了冬,百花谷的日头仍暖,张佳乐也没什么好准备的,便像往常一样,下山买药材。


  百花谷外是百花镇,镇上药铺有三家,张佳乐只去过一家,最省脚程的那家。那药铺掌柜也是个黑心的,见张佳乐虽然熟悉草药,但是对于草药的价格却并不熟悉,收药卖药处处占尽便宜。提价的时候,什么路途遥远车马劳顿,什么难以保存租赁费昂贵,仗着人家鲜少出谷,时不时就坑个大的。


  张佳乐平生最怕麻烦,也懒得去别的药铺里询问,掌柜说什么就信什么。一来二往,张佳乐便成了药铺掌柜眼里的冤大头。


  那日下着薄雨,张佳乐出谷买药,甫一进入药铺,就被掌柜笑着缠上了。


  一盆石斛兰在桌角开得秀美,通体淡紫红色的花从具叶或是落了叶的老茎发出,叶片舒展着,怎么看怎么顺眼。张佳乐看见这盆花后自然而然地挪不开眼,立即来了兴致,好奇地问药店掌柜,“你这怎么还卖起花来了?”


  掌柜脸上笑开了花,他清楚张佳乐的个性,这是特意摆在桌角的,如今等来了这朵花的主顾,那是迫不及待地开口:“乐哥儿,你有所不知,这可是石斛,长得好看不说,晒干后可入药。那什么药书上都说,能除痹下气,补五脏虚劳赢弱,还位列九大仙草呢”


  石斛喜湿,多生于背阴处。张佳乐在谷里偶然瞥过,但正儿八经装在盆里还是第一次见。


  张佳乐听掌柜说得天花乱坠,不免有些心痒,看着花问掌柜:“这么厉害?这花怎么卖?”


  “三两,只要三两黄金。”掌柜伸出三指,在张佳乐面前晃了晃,“乐哥儿你是老主顾了,要是旁人我都卖他五两!”


  三两黄金,对于张佳乐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,虽然没到拿不出来的地步,但是也要张佳乐思考许久才能做打算。


  孙哲平就是这个时候遇见张佳乐的。


  他刚摘下斗笠,掀开帘子,进入店内,铺天的湿气都被甩在身后。


  彼时张佳乐刚点了点头,和掌柜说,“先放那吧,我再挑挑别的。”


  “这一盆石斛,你卖三两黄金?”孙哲平踱步到张佳乐身旁,打断了张佳乐的话,问掌柜。


  他腰间挂着把剑,佩着块玉。张佳乐盯着仔细瞧了半天,也没瞧出来是什么玉。


  掌柜一看有人想要搅和他生意,立马横眉,冷哼一声,阴阳怪气道,“小哥你看着面生,年纪也轻,自然不清楚这石斛的用处。更何况这石斛罕见,又多生于峭岩中,采药人想采这药是千万分难的,人家豁出性命来采的药,还不止三两吗?”


  张佳乐本就对于草药的价格不敏感,一听这话,哪能觉得掌柜没道理。


  孙哲平看张佳乐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,又听出药店掌柜明里说他年轻不懂药理,暗里骂他不知采药人艰辛,生性冷血薄凉,气笑道,“你这石斛在哪采的?”


  掌柜满口胡诌,说的本就是糊弄人的话,一听对方问到点子上了,知道自己看走眼了,来了个行家,脸上又是堆满笑,开了口,“小哥这就说笑了,刚说了生于峭岩中,自然是在山上采的了。”


  孙哲平气定神闲地接着问:“滇地多山,你不会就是在附近的山谷上采的吧?”


  掌柜眼神闪了闪,陷入了沉默,斟酌着措辞,没能立即回答。


  这下,在场的三人都对石斛的来处心知肚明了。


  孙哲平接着说,“我曾在京城买过石斛,是霍山产的,京城与霍山两地相隔千里,霍山石斛又是名品,才卖五金。做生意也不是这么做的吧。况且你刚刚说的什么九大仙草,是铁皮石斛,它生白花,你拿着淡紫花糊弄谁呢?”


  掌柜讪笑:“我只知道石斛名贵,也不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,就照猫画虎,定了个我自己觉得合适的价。是我不懂行,莽撞了。这盆石斛我可以送给乐哥儿。就当赔罪了。小哥你看行不行?”


  孙哲平嗤笑。


  掌柜看孙哲平不信,明显急了,端起花盆就往张佳乐怀里送,“我是真不知道石斛有这么多品种,乐哥儿你收着吧,放我这里也是埋没了。”


  张佳乐也没推辞,抱着盆花就走了,走前还怪有礼貌的,“谢谢掌柜的,今天就这样吧。我下次再来看看。”


  孙哲平看这药铺老板强颜欢笑的模样,也没接着再在药铺里逛下去了。


 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药铺。


  身后是掌柜在喊,“乐哥儿,下次来啊!下次给你最低价!”


  刚刚一直在下的雨已经停了。


  张佳乐发觉孙哲平一直跟在他后面,以为他有事要说,又不好意思先开口,便主动向孙哲平道谢:“刚才谢谢你了。不然我又要多花钱了。”


  孙哲平敏锐地提取了对方这番话里的关键信息,“又?你被骗很多次了吗?”


  张佳乐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,点点头,怕对方不相信,还举例子:“嗯。我一直都比较倒霉。之前去隔壁铺子买糕点,老板都能多算我三文钱呢。”


  好家伙,让他碰见滇地知名倒霉蛋了。孙哲平想。


  彼时,隔壁卖糕点的老板探出头来,笑骂道,“张佳乐你别在别人前说我坏话!上次算错钱,后来不是白送你一斤云腿小饼了吗?”


  张佳乐看见糕点铺子的老板,缩了缩脖子,扯着孙哲平的袖子,笑着说,“我们去远点的地方说话吧。”


  孙哲平看着张佳乐手里还抱着那盆石斛没说话,顺着张佳乐落在自己袖子上的力道,向前走去。


  前头是一株百年梅树,正逢花季,白里透粉的花缀满了枝头,像是千万只蝴蝶停留。


  “我是孙哲平,京城人。”孙哲平这么介绍自己。


  “张佳乐,住在附近的百花谷里。”张佳乐回答。


  “百花谷。”孙哲平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。


  “对啊,百花谷。你知道百花谷吗?”


  “嗯。”


  张佳乐有些惊讶,“啊?你竟然知道?你对百花谷感兴趣吗?”


  “我家里长辈和我提起过,这次来滇地,也是因为想去逛逛百花谷。”


  孙哲平回答得诚恳,张佳乐也邀请得痛快。


  “这样啊。为了感谢你,我可以请你去百花谷住几天。”


  年轻的巫医抱着盆花站着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孙哲平。


  孙哲平拿着油纸伞,同意了邀请。


  那是他还不知道,百花谷最珍贵的蝴蝶已经停留在他面前了。


  (四)醉山谷


  张佳乐总是忍不住回想起和孙哲平三年前的初遇,今天在回家路上碰见了一群黑衣后,想得尤其多。


  孙哲平老是说张佳乐心事都写在脸上,性子又简单,容易看错人,受了骗。


  面对孙哲平的担忧,张佳乐摇摇头,说自己是大智若愚,说孙哲平不懂。


  张佳乐不是不会看人,恰恰相反,他觉得自己极会看人。他看人,是看眼睛的。


  巫医眼睛温润,是个可靠的人。所以张佳乐跟着巫医回了百花谷,学了本领,在巫医去世后,一个人守着谷,从未出过远门。


  药铺掌柜虽然目光精明,但是眼睛是清澈的,会在卖药材和收药材的时候占点便宜,宰张佳乐一顿,但从来不会卖假药,十年的人参就是十年,不会说成百年。所以拿了盆石斛后,张佳乐也没想过换家药铺买药。


  卖糕点的大叔眼睛圆溜溜的,做生意敦厚老实,不缺斤少两,还爱和张佳乐开玩笑,所以张佳乐喜欢去那里买糕点,和大叔聊天。


  而孙哲平不一样,孙哲平眼睛漂亮。这漂亮,不是夸女儿家时用的漂亮,也不是形容山水风光时用的漂亮,而是从心底里出来的,像剑刃般锋利,像日光般敞亮而带来的漂亮,是天上地下仅此一份的漂亮,


  因为孙哲平眼睛漂亮,所以张佳乐对孙哲平一见钟情。


  夜色寂寂,月光如水。


  二人面对面坐在庭院里,石桌上是两坛刚开封的春酿,那是今年开春张佳乐亲自酿的。除了酒之外,桌上还摆着一叠张佳乐下山时买的鲜花饼,和半只烧鹅。正是张佳乐口中的“我们的晚饭”。


  “谁家晚饭吃糕点啊。”孙哲平吐槽。


  “不是给你买了烧鹅吗?你家乡的味道,快尝尝。”张佳乐热心布菜。


  孙哲平拿着筷子的手猛地一顿,眼神复杂地看着张佳乐,“你说的是北京烤鸭吗?”


  “应该吧?”张佳乐的眼珠滴溜溜一转,明显是心虚了。


  张佳乐捡了块鲜花饼,嚼了会儿,又进屋,端出盘花生米,放在半只烧鹅旁,指着这两盘菜说,“下酒菜。”


  春酿刚开封,放在桌子上。张佳乐一把拿起酒坛,替孙哲平倒酒。微微透着红色的液体从棕褐色的坛口中倾斜出,倒入白瓷杯中。


  倒好后,张佳乐端着这杯酒,放到孙哲平面前,眼睛很亮地看着孙哲平,“孙哲平,今天我们不醉不归。”


  孙哲平笑了,“就你这酒,灌醉谁呢。”


  这酒是今年开春,张佳乐杵在他面前酿的酒。才埋在地下不过半个月,就被挖出来。孙哲平酒量好,在京城时号称千杯不醉,这么薄的酒哪能灌的醉他?


  张佳乐没有立即回孙哲平,只是端起酒杯,将春酿灌入喉中,虽说动作利索,但该呛的还是呛,咳了半天才缓过来。


  “孙哲平。”喝了酒的张佳乐红着脸,样子腼腆。


  “嗯?”


  孙哲平说着顺势端起就被,喝了口杯中酿,马上也被酒的辛辣给呛了喉咙。


  这味道,不是他从京城带回来的酒吗?张佳乐这家伙,酿酒就是把落花一洗,全都塞进他的酒坛子里?!


  孙哲平嘴角抽了抽,正欲大骂张佳乐没有道德,不料张佳乐抢先开了口。


  “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啊?”


  孙哲平手中的酒杯一下子没拿稳,倾洒出几滴酒来。既是为了掩护自己,又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孙哲平望向张佳乐。


  他会发现自己的紧张和无措吗?孙哲平想着。然后看着张佳乐喝红了的脸,语气故作随意。


  “你抱着盆花看我的时候,我就喜欢上你了。”


  他自幼长在京城,不远万里来到滇地,身上是有嘱托的。但他什么都不想管了。他站在梅树下,看到蝴蝶停留在他面前的时候,就什么都不想管了。


  春酿从坛子里倒出,烈酒滑过喉咙。


  张佳乐笑得狡黠,“我比你早,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了。这次是我赢了。”


  孙哲平看着张佳乐乐得摇头晃脑的样子,想说的话被含在口里,和酒一起咽进肚里。


  一坛酒喝完了,还有第二坛酒。


  张佳乐抬头看着月亮,想起孙哲平送给他的衣服。那件孙哲平绣了花的衣服——上面绣的好像就是梅花。


  孙哲平送过张佳乐很多花,那是最特殊的一枝花。梅花落在春衣上,以此纪念他们相逢的那个冬天。


  一杯,两杯,三杯……


  孙哲平伸手去倒酒。


  他想起定居在百花谷的第二个月,张佳乐给他看过的纹身。那么深的夜,那么黑的天,张佳乐脱了衣服,半裸着上身,给孙哲平看自己在腰腹上的纹身。


  图案是巫医常穿的紫黑袍子上的花纹——百花谷的象征——之前被巫医穿在身上,如今被张佳乐纹在腰腹。


  孙哲平伸手去摸那片纹身,指尖才刚探出去,还没碰到,孙哲平和张佳乐的呼吸就都乱了。


  酒被喝光了。


  孙哲平和张佳乐的呼吸紊乱,望月的,盯着杯子的,两人的视线全部收回,只是落在彼此的身上。


  然后交换了吻。


  青涩的,虔诚的,安静的一个吻。缠绵旖旎但是不包含欲望的一个吻。


  嘀嗒——


  白日的雨滴从山茶树下滑落,他们两个人缓缓分开。


  一时间,百花谷很安静,连白日里啾鸣不止的阳雀也歇息了。偌大的山谷里,张佳乐和孙哲平只听见了彼此的呼吸声。


  忽地,张佳乐开口,问孙哲平:“你知道百花杀是什么吗?”


  孙哲平很笃定地回答:“我知道。”


  听了孙哲平的回答,张佳乐快活地喝完了杯中的甜酒,晕乎乎地想着,他和孙哲平果然天生一对。


  百花杀不是蛊虫。


  百花杀也不是杀人于无形的毒药,更不是能枯骨生肉的补药。


  它可以是张佳乐养的那丛怎么都死不了的婆婆纳,可以是在张佳乐腰腹部连成一片的纹身,也可以是张佳乐指尖触碰过的任何东西。


  因为百花杀是张佳乐本身。


  一枝红芳春羞煞,我花开后百花杀。


  张佳乐自己就是百花杀,住在滇地最古老神秘的百花谷内,传承了世上最厉害的巫医的衣钵。


  孙哲平知道。知道江湖对于“百花杀”的推崇,知道朝廷的忌惮,但是孙哲平不怕。


  张佳乐和孙哲平说过要死就死在花里这类荒唐话。


  当时孙哲平没嫌这想法太空荡,也没提谈死不吉利。他只是和张佳乐说,到时候我俩一块死。


  孙哲平就是这样。他和张佳乐绝对不是一个人在闹一个人在笑的关系。他们俩比旁人想象中的更相似更契合。他们是骨与肉、筋与血的关系。


  一块死在花里是说好的约定,是彼此的祝愿,是两个人的疯狂。


  他们两个人是一体的。


  ……


  “孙哲平,我之前那盆石斛呢?怎么不见了?”


  时候差不多了,张佳乐喝得迷瞪瞪,站起来七扭八歪,明显是醉了。


  孙哲平酒量比张佳乐好,还没到醉得糊涂的地步,站在张佳乐身后,两臂微微张开,生怕张佳乐摔倒。


  他说话的语气很无奈,“你拿到这盆花第一天,怕自己把它种死,栽到屋后了。”


  “那我在屋后怎么没看到它呀?”张佳乐走出前门,看着门前的山茶树嘟嘟囔囔。


  “第二天就被野鹿咬了。”


  张佳乐闷着头在屋前找石斛,没理孙哲平。他默不作声蹲在地上,蹲了会,突然大叫起来。


  “啊,我找到石斛了!”


  孙哲平顺着声音往张佳乐面前一看。


  张佳乐面前不是别的,正是他自己唯一养活的那盆婆婆纳。


  此时,只有空中那轮月知晓分明,张佳乐面前真的是株石斛。


  原来,孙哲平也醉了。
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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